重大新闻!辽宁锦州:雷击事件警示!户外遇雷雨天气需及时躲避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9 07:11:47 635 0条评论

辽宁锦州:雷击事件警示!户外遇雷雨天气需及时躲避

锦州讯 6月13日晚,辽宁省锦州市锦州北站火车站广场发生雷击事件,两名旅客被雷击中,幸好送医及时,目前两人均无生命危险。

据了解,事发时,两名旅客正打着雨伞行走在广场上,突然一道强光闪过,雷电击中了他们手中的雨伞,两人瞬间倒地。周围群众见状立即拨打急救电话,并将两人送往医院救治。

据医院诊断,两名旅客均 دچار雷击伤,但伤势并不严重,经过治疗后已脱离生命危险。

此次事件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:雷雨天气时,应尽量减少户外活动,如必须外出,要做好防雷避雷措施,远离高耸物体,不要打伞或使用导电物品,并及时寻找避雷场所躲避。

以下是一些雷雨天气时的防雷避雷注意事项:

  • 远离高耸物体,如树木、电线杆、烟囱等,因为这些物体容易被雷击中。
  • 不要打伞或使用导电物品,如雨伞、手机、金属球杆等,因为这些物品也容易引雷。
  • 及时寻找避雷场所躲避,如建筑物内、地下室、防雷洞等。
  • 如果实在无法找到避雷场所,应蹲下身体,双脚并拢,尽量减少与地面的接触面积。
  • 不要在室内使用电器,因为雷电可能通过电线进入室内。

希望大家牢记这些防雷避雷知识,平安出行!

高空坠物致死,肇事者被判死刑!无差别伤害行为终将受到严惩

长春一高空抛物案宣判,肇事者被判处死刑,这是近年来首例因高空抛物致人死亡被判处死刑的案件。

该案发生于2023年6月,吉林省长春市28岁女子小娄在夜市小吃街被周某从高空抛下的砖头砸中,不幸身亡。案发前,周某还曾多次从高楼向外投掷水桶、可乐等物品,造成他人受伤。

法院认定,周某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,致人死亡,情节恶劣、社会影响极其严重,依法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遂判处其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近年来,高空抛物案件屡禁不止,严重威胁着公众生命安全。 一些人出于厌世、报复等情绪,将杂物、垃圾甚至砖头等物品从高空抛下,给地面行人造成严重伤害,甚至危及生命。

高空抛物如同悬在城市上空的利剑,不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,还容易引发社会恐慌。 因此,严厉打击高空抛物违法犯罪行为刻不容缓

本案的判决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,彰显了司法的有力震慑。 它告诫那些意图高空抛物的潜在犯罪分子,“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”,任何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制裁。

同时,也提醒广大市民,要增强法治意识,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。 发现高空抛物行为要及时制止和举报,为营造安全、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。

除了严厉的法律制裁, 加强宣传教育也是预防高空抛物的重要举措。 要通过多种形式,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, 让人们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性,自觉抵制和制止高空抛物行为。

此外,还要加强高空抛物的技术防范。 在高层建筑、小区楼道等重点部位安装监控设施,形成全方位、立体化的防控网络, 为高空抛物违法行为者撑起“天罗地网”。

只有综合施策, 才能从源头上遏制高空抛物现象, 还市民一个安全、清朗的天空。

The End

发布于:2024-07-09 07:11:47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才艺新闻网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